各教学单位:
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已经准备就绪,补考考试将于9月12、13、19、20日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。现将考试安排公布(见附件)。请各单位下载后,仔细核对本学院学生补考考试安排表,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考务中心联系。考试安排公布后如有变动,以学院通知为准。
补考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1、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考试安排表,无误后再向学生公布。
2、本考试安排为学校考试课部分,院内考试部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补考有关规定组织安排。
3、学校公共课中体育课、军事理论课、计算机基础课、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训练等由相应教学单位组织安排。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随时关注办公网上的通知。
4、各教学单位在组织安排院内考试时,请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考试安排及时向学生公布,避免院内补考和学校补考安排冲突,保证学生清楚自己补考的时间、地点。
5、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必须携带至少两种有效身份证件(学生证、校园卡、身份证)参加考试。
6、补考监考安排表(见附件表格),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将监考教师填入表格,请各单位于9月7日下班前上报至教务处考务中心。
请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领取试卷,崇山校区到蕙星楼208室,蒲河校区到博雅楼209室领取。监考用品由教务处统一发放。考前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业务培训。
教务处
2015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