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精神,结合校历和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从4月4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4天。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至4月13日(星期六),原定在4月13日(星期六)的课程停上,由任课教师择时补授,4月13日(星期六)教职工正常上班。具体调课安排详见教务处有关通知。
2.放假期间通勤车按周日的路线运行,即:
崇山校区:07:45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
16:20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
蒲河校区:08:3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
17:1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
3.清明节当天(4月4日)扫墓车辆安排如下:崇山校区机关楼前,8:00发车,11:00返回;分别前往回龙岗和文官屯,请各位乘车的教职工依照车前指示牌选择乘车。
4.各单位要做好安全工作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切实落实各项责任制。各学院应掌握假期学生去向,并加强对师生出行的安全教育,确保师生假期人身和财产安全;安全保卫部要做好防火、防盗排查;后勤发展集团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。
5.放假期间,各单位负责人保证联络方式畅通。学校中层干部离沈外出超过3天的需要履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通报程序,向党委组织部请假通报。
6.放假期间,校内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规定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,并将假期值班表于2013年4月2日前报学校办公室秘书科。
特此通知